(原标题: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受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湖北宜化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8名,代表股份数量257,274,5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3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数量234,734,144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05名,代表股份数量22,540,444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607名,代表股份数量22,610,444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