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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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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全文涉及“监事会”的内容调整为“审计委员会”,“1/2以上”的内容调整为“过半数”。董事会成员构成中增加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1名。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提前十日提交全体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新增条款明确董事会会议应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充分会议材料。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会议。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表决票应在独立董事监督下统计。新增条款规定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参与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但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除责任。新增条款还规定公司应依法召开董事会,涉及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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