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发布。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薪酬制度遵循公司规模与业绩、外部薪酬水平相符,责权利对等,公司长远利益,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董事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享有年度津贴,具体金额由董事会制订预案并经股东会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工资按月支付,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付。
公司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基本工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董事和高管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绩效奖金。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人员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市场薪酬水平变动等情况调整薪酬标准。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