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应存放在董事会决定的专户中,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改变用途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并履行审批程序。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但每年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接受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