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候选人需经过提名、审查和选举程序。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进行。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