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增强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再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利润。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
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且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特殊情况下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如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或有重大投资计划等。
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和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批准。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根据盈利状况提议中期分红。高送转方案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配合股东减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并在年报中详细披露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