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后者包括垫付费用、代偿债务等。公司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应完善长效机制,严格限制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得通过垫支费用、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给关联方使用。关联交易需按章程和相关规定决策实施,不得形成非正常资金占用。公司禁止以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提供资金给关联方。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设立领导小组监督,成员包括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等。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制度、检查内部控制、审查公开资料。相关责任人应监控资金流向,防止非经营性占用。外部审计机构应在年度审计中出具专项说明。
违反规定的控股股东和相关责任人将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可采取冻结股份等措施追偿。公司董事、高管擅自批准资金占用将被严肃处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