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确保信息披露规范,增强经营决策透明度,保护股东利益。细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董事会会议筹备及记录等工作,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包括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如受中国证监会处罚、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做好工作交接或接受离任审计。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考核与惩戒机制等内容,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