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参股公司、控股股东等也应参照执行。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信息。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公司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依法披露的信息。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等。定期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或审议未通过的,公司应披露具体原因和风险。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遵守承诺事项,及时披露承诺履行情况。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规定,公司将视情形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