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党章》等制定章程,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于1993年,由凌源钢铁公司独家发起设立,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2,849,567,315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经营范围包括冶金产品生产、进出口业务、气体批发、黑色金属矿石开采及深加工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战略等。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正确。
章程还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和义务,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也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