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新农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过多次审议和批准,包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临时股东会的决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且无异议。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320.0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628.00万股变更为2308.0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56人变更为154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09.00万股变更为529.00万股。公司以2025年8月12日为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163.00万份,行权价格为3.93元/股;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308.00万股,授予价格为1.97元/股。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