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确保本次交易的法定程序完备性和合规性,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自初步磋商至签署协议期间,公司严格保密,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2025年7月30日发布停牌公告,股票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并编制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审核并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但因审计、评估等工作未完成,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公司董事会声明,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综上,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特此说明。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