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具备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后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70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38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激励计划》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所需全部事宜,本次行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