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行规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92.9469万元,总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等。公司股份总数为34892.9469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高管行为。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形式,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