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6,127,767元,住所位于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8号石化交易大厦1716-2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等。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3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和清算按法定程序进行。章程自2025年8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