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慎分析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恒扬数据99.8555%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也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标的公司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前,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标的公司近年来经营良好,盈利稳定,交易完成后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有助于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强化业务协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特此说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