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法定代表人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为高级管理人员;补充公司回购股份情形,如累计跌幅达20%或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新增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权利,调整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议案;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明确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调整部分事项表决比例;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方案发表意见的权利;完善党的建设相关内容。相关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