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8日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674.3645万元,主要从事电力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等业务。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公司根据依法治企理念,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股份增持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定,以及股东和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职权。章程还规定了董事和董事会的职责,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制度,以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