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及时披露。公司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程序、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信息披露媒体、暂缓豁免披露管理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