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公司需对募投项目进行科学分析和审慎决策,确保盈利能力。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确保协议内容涵盖资金存放、支取通知、对账单出具等条款。公司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可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条件。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还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鉴证结论。独立董事有权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