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为公司符合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具备发行条件。监事会确认发行方案和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编制了《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无变相改变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人员作出相应承诺。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