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聘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搜寻人选、搜集信息、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现场、视频或电话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记录由资本运营部保存至少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