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30,021,014股,发行价格为33.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6.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2,169,508.71元。本次发行对象为7名,包括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4号投资计划、星河证券有限公司-永安中国机会投资5号QFII专户、李桂芳、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和资产结构得到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控股股东仍为石大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行对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财务资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