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核查认为,该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如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等。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如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范围符合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等财务资助计划。实施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薪酬管理体系,落实人才战略,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水平,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