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出具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天正电气因2024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10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67,75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465,875股,预留授予部分362,500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涉及39,375股。回购价格分别为首次授予2.466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3.026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首次授予离职对象2.466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2025年8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还需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及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