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需遵守法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审批交易事项的标准包括交易金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超过一定限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殊事项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