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资格。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且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依法进行,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出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