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相关人员责任心,杜绝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确保年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负责人、控制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责任追究制度针对年报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重大差错,包括瞒报、错报、漏报等情况,导致年报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责任追究原则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责任与过错相适应、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改正相结合、责任与权利对等。责任追究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未按规定流程操作,业绩预告与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无法合理解释等。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降低工资标准、调离岗位、降职或撤职、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被追究责任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决定。此外,公司其他定期公告、临时公告出现重大差错也参照此制度执行。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