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须提前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须合法合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执行结果。议事规则的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