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电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受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4点00分在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召开,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并向H股股东发出通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2,44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41,125,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18%。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浩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