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豁免版))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接受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委托,作为其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专项法律顾问,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黄金拉丝、塑料业务情况,投资性房地产情况,财务性投资情况,募投项目情况及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黄金拉丝业务由子公司江苏神昶开展,主要客户为芯片行业企业,2022年至2024年收入占比分别为22.49%、26.17%、25.86%。塑料业务主要为同轴电缆原材料,与同轴电缆业务存在协同关系,2022年至2024年收入占比分别为6.81%、5.09%、6.15%。
投资性房地产方面,发行人拥有的房产主要用于生产、办公,部分对外出租,投资性房产建筑面积占发行人房屋建筑总面积比例为8.70%,账面净值占发行人房产土地总账面净值的比例为6.21%。
财务性投资方面,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为2,836.04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64%,未超过30%。
募投项目“年产40万公里高速数据线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为智能领域数据线建设项目,已取得相关审批和资质。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万元,结余3,004.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