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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互联: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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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致远互联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权益数量、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授予与归属条件等。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计278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1.75%。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将进行审核。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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