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关联交易,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持有新网银行15%股份,副总经理曹曾俊兼任新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双方为关联方。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8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曹世如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新网银行成立于2016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股东包括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30%)、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9.5%)、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15%)。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网银行资产总额10569591.07万元,净资产843889.05万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1176.43万元,净利润48554.85万元。
公司在新网银行存款业务有效期为三年,具体交易事项将签订合同,交易价格按市场原则确定。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在新网银行存款产生利息收益1299982.58元。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