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科学性和质量,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决策程序方面,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非委员的投资评审小组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