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处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审计委员会还需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协调审计部与外部审计单位的关系。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