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威))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威发表声明,表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泉州水务鼎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威声明其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赵威确认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不存在利害关系。赵威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赵威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赵威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赵威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赵威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赵威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赵威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特定情形,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处罚的人员,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赵威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赵威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赵威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将继续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