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累积投票制度,旨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董事选举行为。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此细则。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位以上董事的情况,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股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以集中或分散投票。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的原则,以及投票无效和有效的判定标准。董事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补选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由高到低排列,当选董事得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如出现得票相同情况,将进行再次选举直至选出全部董事。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并提供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细则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