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昇兴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接受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陈禄生、林静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6日9:15-15:00。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71人,代表股份634,974,4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997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经律师事务所盖章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