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6日下午14:30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2日发布。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53人,代表股份409,761,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42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票数407,677,849股,占99.4915%,反对票数1,921,200股,弃权票数162,600股。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18,137,739股,占89.6951%。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