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可参照执行。董事、高管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则自新一届选举产生日起离职。股东会可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可解聘高管,决议当日生效。出现不得担任情形的董事、高管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解除职务。独立董事不符合任职资格或独立性要求应立即辞任,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将被提议解除职务。离职董事、高管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离职后仍需遵守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约定。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