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高级管理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包括交流研究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须对会议事项保密,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成员须回避。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