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包括王友利、黄伟红、浙江丰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36,03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0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精密动力齿轮智能制造项目等多个项目。限售期方面,王友利、黄伟红、浙江丰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为6个月。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议案。会议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向银行增加授信额度。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等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