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闽华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资本价值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96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价格为22.13元/股,总价款为213111900元。本次权益变动前,吴闽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47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宁波震有持有公司股份28855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变动后,宁波震有持有公司股份19225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8%,致远资本持有公司股份9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致远资本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