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和副董事长两人。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审议重大收购或合并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管等。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需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