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强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投资和担保事项等。董事会设立多个专门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规则还明确了董事会议案的提出、会议召集和通知、议事和表决程序、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告等内容,确保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议事规则的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以适应法律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