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审计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等。委员会需审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委员会还负责指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关系。
决策程序方面,审计工作组提供书面资料,委员会评议后呈报董事会。委员会每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并过半数通过。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