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制度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股5%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等。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披露。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