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问询函。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2,457.49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8,235,074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33%,发行对象为扬州产发集团。本次发行完成后,扬州产发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扬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伺服压力机及自动化冲压线生产二期项目(30,366.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62,091.49万元)。二期项目涉及的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一期项目已于2024年底完成主要工程的竣工验收,进入试生产状态。扬州产发集团认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其中自有资金支付40%,并购贷款支付60%。扬州市国资委确认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减持发行人股份,并承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业务在技术特点、产品参数、应用领域等方面基本一致,但在生产工艺方面有所改进。公司现有业务的结构件产能利用率较高,亟需建设配套结构件产能。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3,014.69万元、192,812.22万元、205,739.36万元和46,706.58万元,主要由金属成形机床、激光加工装备、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三大业务构成。公司境外销售均采用经销模式,各期前五大外销客户收入金额、合作历史情况已披露。公司已充分提示贸易摩擦、存货积压与跌价等风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金额合理,不存在大额闲置资金的情形。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及扬州市国资委控制下企业不存在交易,本次发行后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扬州产发集团及扬州市国资委已针对发行后所有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制定明确可行的整合措施并公开承诺。保荐机构、律师和会计师已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