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事务,并指定相关人员协助。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等内容。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董事应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书面表决等方式进行。董事会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与提案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