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时,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多项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其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和新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备查文件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